您脱风云错 发表于 2024-12-18 08:38:30

南充最新悬赏:发现此人线索请立即举报!

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祝秀华申请执行柴明清借款合同纠纷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柴明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柴明清,男,汉族,1968年4月30日出生,住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下河街2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930196804302415。



执行案号:(2024)川1381执244号
执行标的:84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经查证属实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者提供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者到本院登记相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公告有效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者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817-6552179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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