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7000 发表于 2025-1-29 08:20:26

四川南部县幸福时光项目超规划建设213.76平方米被罚款260,500元

近日,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综执建处〔2024〕20号)公布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案件。
2019年,董尚斌在南部县行政中心D路8号(现商贸大道)修建“幸福时光”项目时,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为2837.68平方米,而实际修建面积达到3051.44平方米,超规划建设213.76平方米。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针对此违法行为,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罚则,已对董尚斌作出相应处罚。
公示内容显示,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在修建“幸福时光”项目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超规划建设213.76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60,500元(大写:贰拾陆万零伍佰元整)收入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月17日,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公示截止期为2028年1月17日,处罚机关为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此次公示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提醒广大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共同营造美好宜居的城市环境。
此次查处行动彰显了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乡规划管理的严格监管,以及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市民营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吕涛 蒲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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