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响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的号召,2020年2月24日,我院制定《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从明确主要职责、强化监区管控、加强内外联动三方面,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强化。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蔚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主要职责。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通过视频谈话、广播、电视、网上联系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疫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从源头预防监区疾病发生。二是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发热人员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并迅速隔离病人,对病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三是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知情不报,造成疫情扩散或故意造成疫情扩散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明确工作细则。调整办公模式及第二检察部干警值班时长。干警在值班备勤期间,做好自身防护,每日下午4点前向市院报告每日监管工作情况。督促看守所做好监区消毒和防护工作,加购防护设备、消毒设备和药品,为全体工作人员及在押人员提供充足的消毒灭菌物资和开水,对干警伙房、食堂、在押人员伙房定时消毒。检察机关值班干警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看守所各项工作严格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酌情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
加强内外联动。明确看所守不收押新入所人员,对在押人员实行非接触会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提讯、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须严格审批、提前预约,准备好相关证明并提交申请,待审批同意后,均在我院一楼视频办公室采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视频提讯、会见。督促法院对可能判处缓刑的罪犯,从看守所提押开庭审理后不再收押,其他案件,能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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