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特殊的快递
2月24日,农历二月二,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收到一个特殊的快递,里面是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勤政为民 两袖清风”的锦旗。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孙某等人寄来的,受疫情影响,他们用快递的方式把锦旗寄到了检察院。2019年6月14日,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了孙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一案,并将案件移送第二检察部立案处理,了解到该案还有1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也未支付,检察官让孙某告知其他劳动者准备相关材料到该院申请执行监督。同年7月4日、8日,该院又先后接到6名当事人的执行监督申请。
经审查,自2016年开始,孙某等11名劳动者(有4名劳动者虽未提申请,但同样存在劳动报酬未到位情况)与山东华鸿纤维科技公司发生劳动报酬纠纷,在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均胜诉后,劳动报酬却迟迟不能执行到位。
“该起执行监督案件是我院2016年10月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一定要高度重视,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息访息诉,争取让劳动者早点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该院检察长周金明表示。
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面对面了解了当事人的诉求,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情况一一进行了释法说理,安抚当事人情绪,化解了上访风险。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加强与当事人以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沟通,就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反馈给法院,督促法院恢复执行。法院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传唤相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到潍坊市中级法院查询判决及抵押物清单。经过详细的调查走访,了解到华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花某,后多次传唤花某到开发区法院,告知其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让其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劳动者报酬。2019年11月,花某承诺个人筹措资金尽快支付当事人劳动报酬。
2019年12月26日,经过协商,7名当事人与花某达成偿还劳动报酬的协议,获得了劳动报酬,另4名未提起执行监督申请的劳动者也拿到了报酬,最终花某支付给11名劳动者工资共计50余万元。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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