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检察院“五强化”加压推进新冠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期,阆中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强化,将疫情防控工作和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两手抓”,加力加压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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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完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等工作预案,对院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再充实和调整,压紧压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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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战时”纪律,取消周末休假,加强对防疫期间各项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实行每日一调度,每天一督办,督促各部门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上级防控要求和履行检察职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抓实抓细,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强化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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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把疫情防控作为党员干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主要领导一线推进、靠前指挥,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逐项安排机关抗疫工作,第一时间到联系乡镇和社区督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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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研究推进抗疫期间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支部及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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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新冠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和志愿者服务队,实行网格化工作模式,以4个党支部为单位,分成8个防控小组,深入金碧天下、棕海国际、罗马假日、金阆名都、云天一号、景观苑等居民小区,通过宣传讲解、志愿值守、登记消毒、体温测量等形式,督促检查并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防疫宣传工作,以党员的示范引领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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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疫进行时·党员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全院党员干警缴纳抗击疫情“特殊党费”7000余元。
强化内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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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全院在职、离退休干警及其家属外出情况开展逐一排查,建立干警个人及家属健康情况和上下班情况记录台帐,落实自身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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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案管、信访、监所等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值班值守;三是运用信息联网、监控联网等信息化方式,进一步强化驻所检察工作,要求无特殊情况不进入监管区域,最大限度避免与在押人员、一线监管民警的人身接触,杜绝疫情传播隐患,与监管场所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制度,每日了解监管场所当天干警、职工及在押人员有无感染、疑似感染、隔离的情况,及时监督整改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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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各居民小区、在售楼盘、生鲜、肉类市场进行检查,加强废弃口罩回收、食品安全监管、防疫检疫等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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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搭建微信、钉钉等信息化工作平台,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清单工作法,制定疫情期间案管、控申、刑事检察、刑事执行等业务工作安排,通过远程提讯等方式,依法及时办理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等各类案件,做到抗疫、工作两不误。
强化打击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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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涉疫情案件工作专班,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而造成严重后果、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各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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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疾控、公安、市场监管、卫生执法等部门的办案协作,完善案件通报、提前介入等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把好案件证据关。
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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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微一端”及时转载、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把疫情真实情况和科学防疫知识及时告诉广大干警和群众,要求全院干警严肃工作纪律,科学理性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营造科学理性的舆论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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