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转!营山县部分公告调整,涉及客运、公交、超市和外来人员......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根据中、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部分已发布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废止的通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2020年2月8日发布)。
二、内容有调整的通告
(一)《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号)》
1. 第九条“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出入口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开展体温检测、卫生检疫等工作。广大市民务必主动接受检测”
调整为
“除汽车站、火车站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外,其他高速公路出入口、市界和各级公路等交通防疫检测点全面取消”;
2. 第十条“2020年1月8日以来所有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的人员务必主动到所居住村(居)委会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居家期间,由村、社区居委会加强监管,严禁离家(居住地)外出走动。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务必佩戴口罩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联系当地卫生机构上门巡诊”
调整为
“2月6日0:00以后,从湖北地区来营人员一律在指定场所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以上,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对湖北地区以外的来营人员和有外出史的营山人员,做好“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工作,经检测体温正常,无咳嗽、胸闷等症状,由各用人单位和相关社区村民委员会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1. 第一条“暂停全县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县到乡、乡到乡、乡到村、村到村)和包车(含旅游包车)营运,政府指令性运输除外”
调整为
“有序推进全县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恢复营运”;
2. 第二条“暂停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调整为
“有序恢复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3. 第三条“暂停全县所有公交车营运”
调整为
“有序恢复全县公交车营运”。
(三)《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6号)》
1. 第三条“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佩戴口罩。”
调整为
“保障群众生活需要的超市、农批农贸市场、社区菜市等市场维持正常经营时间;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场),商品批发市场,家具、建材、五金机电、汽配装饰、文体用品、电子数码、花卉、旧货等专业市场,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汽车、摩托车和二手车等经营性市场有序恢复经营活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佩戴口罩”。
其他与本通告不一致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如有最新政策和最新要求,将及时另行通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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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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