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纪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搬罾镇青山坝村村委会主任曹国明违规建房和工作失职问题。1994年至2006年期间,曹国明未履行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违规修建房屋4处,共计面积420.9㎡,至今未予以拆除。
2015年,时任青山坝村村委会主任曹国明作为拆迁工作组成员,在参与南充市四水厂征地拆迁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如实反映情况,导致该村村民曹某94.38㎡的无证房获取国家赔偿,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曹国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台镇金寺院村党支部书记任胜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6年,任胜安擅自改变该村维修堰塘资金3.6115万元的用途,用于加固自家承包鱼塘。任胜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顺庆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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