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杰2017 发表于 2020-3-30 15:33:35

四川省仪陇县土门镇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邻居周祥斌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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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粤1391执1385号

立案时间:2019年9月4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周祥斌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5113241978XXXX3914。

户籍住址:四川省仪陇县土门镇西华街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本院2019年6月28日作出且已生效的(2019)粤1391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周祥斌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需向申请执行人彭瑞江支付租金43000元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9年4月8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同时,需负担案件受理费47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本院立案执行后,经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未到庭申报财产,且至今仍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

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将会把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查起诉。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钟法官

电话:0752-5567090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新澳大道四街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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