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一村民办迁户口证明 村委会要求先齐交公路款
将户口迁移到外地,只要按照国家相关流程,递交申请,出具证明材料,一段时间后便可办理好。然而,近日,仪陇县板桥乡春光村,由于小孩要上学,一村民在迁移户口时,村委会却要求其先交齐公路款才给出具证明。村民讲述 一家5口半人需交公路款8000多元
由于户籍没在成都本地,小孩便办不了入学手续,村民何小梅(化名)只有将自己在老家仪陇的户口迁移到成都才行,然而村里却要求她必须先交齐公路款才给出具证明,这使得何小梅也束手无策。
5月13日下午,何小梅告诉记者,为了交公路款,家里前段时间还为此变卖了一头水牛,并且把父亲看病报销的2000多元也加在一起,上交了4700多元。
“我跟妈妈还没有交,家里其他人已经交了,现在还差3000多元。”何小梅称,为了修村公路,村里要求村民平均每个人要上交1500元才行。由于自家有5个半的人口,总共需要上交8000多元,其中“半个人口”是由于父亲有四弟兄,爷爷奶奶需要上交的钱就由他们四兄弟共同承担。
村里回应 谁盖章谁就要承担3000多元公路款
拿迁移户口证明,非得要交齐公路款才行?今天下午1点左右,记者采访了仪陇县板桥乡春光村村长邓显勇。对方表示,为了修村公路,村民每个人必须上交1500元。
邓显勇告诉记者,村里需要修4公里水泥硬化路,每公里要50多万元,总共需要将近200多万元。对此,政府为减轻村民负担,每公里路由政府承担35万元,余下的款项便由村民承担。
为了督促村民尽快交齐村公路款,邓显勇表示,经村委会同意,村里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声称4月30日前上交公路款的,只需要交1350元;4月30日后交1425元;5月份后交1500元。邓显勇称,板桥乡村总共有665个村民,除去7个残障人士,余下658个村民都需要上交公路款。
对于为何要求廖清梅必须要先交齐公路款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邓显勇表示是由村代表给出的意见,“当时村委会一些代表称,谁要是盖了章,就由谁来承担她们母女俩应交的3000多元公路款。”
律师说法 村委会无权拒绝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证明
为了户口迁移证明,村委会却以要先交齐公路款为由,拒绝为村民办理手续,这种行为是否合规合法?
对此,今天下午2点左右,记者采访了南充律师何良平。何良平表示,办理证明手续与是否上交公路款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办理户籍证明属于行政法范畴,而上交公路款只是属于村委会的一个自行行为。同时,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权利拒绝为村民办理手续证明。(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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