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万购房款 是借还是送?
朗读本文女子周洁购买一套住房,其首付款20多万元是由男子鲁猛支付的。鲁猛的妻子戴莲将周洁告上法庭,称丈夫背着她将钱赠送给周洁买房,要求判决周洁偿还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20万余元。周洁辩解钱是向鲁猛借的,鲁猛也称是借款。这笔钱到底是借还是送呢?
别人买房他出钱 妻子起诉要维权
阆中女子周洁, 几年前认识了 广 安 市 男 子 鲁 猛 。2015年, 周洁购买位于阆中城区的一套房屋, 首付款209232元由鲁猛支付。后来,鲁猛的妻子戴莲与他产生矛盾,戴莲一面向广安当地法院起诉鲁猛离婚,一面向阆中市法院起诉周洁,要求判决她返还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20多万元。
阆中市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 原被告席上的两个女人唇枪舌剑,争辩激烈。原告戴莲称, 鲁猛在没有征得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私自为周洁购置了房屋, 她认为周洁与鲁猛之间存在非正常关系, 鲁猛向周洁赠与财产的行为, 侵害了她的夫妻共同财产。 而被告周洁称, 她购房首付款是向鲁猛借的, 她已向鲁猛偿还了全部借款,通过银行还款19万多元,剩余的是偿还的现金。
各执一词互不让 是借是送属哪样
审理中, 戴莲提供了大量她与周洁、 鲁猛与周洁的微信及短信聊天记录, 认为周洁与鲁猛之间存在非正常关系。 周洁辩解称微信聊天并非实名制, 不能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的对象就是本案的几名当事人。
本案第三人鲁猛没到庭审现场,他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说明,称他与周洁因业务关系结识,周洁在购房时向他借款209232元, 他直接打给了房产公司, 他和周洁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 戴莲所说的赠送房子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现周洁已基本还清了借款。 而周洁向法庭提供了鲁猛的借记卡明细清单, 显示周洁通过银行柜面向鲁猛汇款32000万元,而其余现金存款没有存款人的信息。 同时周洁提供了自己的借记卡明细清单, 显示周洁通过银行向鲁猛转账35357元。
推说借款无证据 一审二审均败诉
阆中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是周洁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是鲁猛隐瞒戴莲私自赠与给周洁的, 还是鲁猛出借给周洁的。 从戴莲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 虽然目前微信未实行实名制登记, 但以上不同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指向相同的内容,同时部分内容与本案案情相关联,可以相互印证, 能够证明周洁与鲁猛之间存在非正常的关系。周洁主张房屋首付款209232元是向鲁猛借的, 鲁猛也称该借款周洁已经向其进行了偿还, 但从周洁和鲁猛的陈述来看, 这笔款项是鲁猛直接将钱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转给房产公司, 而未将钱交给周洁, 该行为不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 另从戴莲提供的周洁与鲁猛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存在串通对抗本案诉讼的行为,结合周洁与鲁猛之间的关系, 对周洁以及鲁猛所称的该款是鲁猛出借给周洁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该款应为鲁猛私自赠与给周洁的。 从周洁提供的鲁猛的借记卡明细清单显示, 除了向鲁猛的借记卡汇款32000万元的汇款人是周洁外, 其余现金存款无存款人信息,不能证明就是周洁存入的。对于这笔32000万元的汇款以及周洁通过银行向鲁猛转账35357元,应视为周洁向鲁猛还款。鲁猛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扣减周洁已向鲁猛返还的67357元, 周洁应向戴莲返还141875元。
阆中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周洁不服,向南充中院提出上诉,日前,南充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理无效
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云:《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对重要财产的处理应当双方协商一致, 否则会因侵犯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无效。 本案中夫妻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则男方赠送给他人的购房首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损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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