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和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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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院党组扩大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蒙洪平主持,全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
Part 1
会议议题一:龙辉同志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会议议题二:李德强同志组织学习了高检院近期通报的违反“三个规定”6起典型案例和南充纪委通报5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违纪违法案例。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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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 蒙洪平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蒙洪平指出,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同时强调,要加大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蒙洪平要求,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和讨论,把规定学深、悟透,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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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龙辉
制作 王思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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