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方春当选为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人民网成都6月16日电 6月15日下午,南充市蓬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蓬安县出席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计票结果和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唐方春同志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明国同志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彭彪彬同志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发平、沈恒、熊星、魏国荣4名同志当选为蓬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谷秀春同志当选为蓬安县出席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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