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金溪镇:村民为土地边界斗殴均受伤,另一方遭赔1.8万元
土地边界引纠纷 邻居互殴 公调对接显成效 圆满化解——金溪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https://p3.pstatp.com/large/pgc-image/487cd461fbd342feb53a9bf44d952837
2020年3月17日11时许,金溪司法所辖区村民王某与祝某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祝某的丈夫张某将王某左侧肩膀处咬伤,王某用石头将张某右额上部砸伤。扭打期间,张某的母亲陈某上前拉扯王某,王某顺手捡起地上的树棒打了陈某右大腿一棒。经蓬安县人民医院检查,张某右额部发际区见2cm创口,陈某右大腿中部有清紫淤血。
经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金溪派出所会同金溪司法所于2020年5月20日在金溪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前,调解人员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仔细研判,查清了案件的事实,分清了双方的责任。并通过耐心、细致、持久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宣讲使双方当事人情绪得到有效控制。
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赔付金额争议过大,张某、陈某要求赔付30万元,王某只愿给付治疗费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调解人员建议王某当天晚上先去祝某家给陈某、张某赔礼道歉,取得陈某的谅解。
2020年5月21日,本纠纷第二次调解。调解人员根据“四宜四不宜”调解原则,采用释法明理、宣传教育、心理疏导、谈心说服等多种方法,通过法、情、理的融合,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对赔付金额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协调。下午13时25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张某、陈某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8000元;张某继续治疗的费用凭医院正规发票由王某按票据金额支付。金溪派出所也作出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再处罚的决定。至此,这场特殊的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蓬安县司法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