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在这!快来领取南充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按照中、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南充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意见,全市人社就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岗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民生就业的影响,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到参保所在地就业局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南充市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须知
(2020年)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南充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申请认定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在南充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南充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8-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
2.2018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
3.2020年有新签订的订单合同或产品购买意向协议或者以前年度剩余有较大数额订单合同;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
5.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请各申报企业先自行在相关网站内进行自查,如实确定本单位是否为失信企业;
(查询网址:1.http://www.creditsc.gov.cn/;2.http://sc.gsxt.gov.cn/index.html)
6.2019年度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3.65%。企业裁员率=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年度参保职工人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7.与本单位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8.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它要求。
02
申报资料
提供《南充市2020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供2018—2019年度经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或订单、意向协议情况),并对前述材料加盖公章。
03
其它注意事项
经认定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2019年1—6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企业申请并得到本通知确定的返还资金后,本年度内不再享受“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的政策,若先期已经享受,则扣减相应返还金额。
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或违规办理返还资金的,全额追回返还资金并归还到市失业保险基金,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04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就业局进行申报。
市本级:顺庆区稻香路16号(0817- 2692532)
顺庆区: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0817-2299106)
高坪区: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0817-3332093)
嘉陵区:嘉陵区建业路2号(0817-3880827)
营山县: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0817-8210303)
蓬安县: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89号(0817-8623682)
仪陇县:仪陇县春晖路5段政务中心1号楼(0817-7212526)
阆中市:阆中市七里巴都大道87号(0817-6232247)
南部县:南部县桂冠路6号(0817-5582162)
西充县:西充县建设路229号(0817-4567690)
附件:南充市2020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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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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