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出卖亲生女儿 ,四川南充糊涂男子遭判刑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与妻子生育3个孩子后,迫于经济压力, 在网上联系买主,将自己1岁多的二女儿以4万元卖与他人, 然后向家人谎称孩子走失。昨(13)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日前以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王义(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他卖孩子所得的4万元也被依法追缴。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71d1f53f98d04cacb7fe8a29044d19ed
王义,南充市高坪区人,2006年1月因犯抢劫罪被高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刑满释放后, 他与妻子肖芳(化名)于2018年2月结婚。2019年12月,当小儿子出生后, 王义和肖芳已有二女一子。迫于家庭生活压力, 王义产生将其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出卖一个从中非法获利的想法。他通过查阅网络信息后,加入了一个QQ群,并从这个QQ群联系了多名买家。2019年12月11日,王义与买家周某谈好以4万元的价格将自己1岁零7个月的二女儿出卖,并约定次日在南充市交易。2019年12月12日下午4时许,王义将二女儿带到顺庆区文明街,将小孩交给周某抚养,并收取现金4万元后离开。回家后,王义向蒙在鼓里的家人谎称二女儿走失,家人当即报警。顺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调查时, 发现这起小孩失踪案比较蹊跷,谜底可能在王义身上,公安机关便电话通知王义到案。慑于法律的威力,王义于次日凌晨主动交代了自己出卖女儿的犯罪事实。
顺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义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王义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王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其出卖孩子所得款项已被警方依法追缴。
来源: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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