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一族请注意!阆中市临时占道停车的收费方案已经出台!
最近有网友在大阆网APP上咨询关于阆中停车收费方案是否通过,原文如下:停车收费问题。网上看到2020年6月9日发布的《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咨询一下这个方案通过了吗?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收费?正式的收费文件已经发了吗?
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bf528394002242dc90631cb7e69f9f20
官方回复让网友参照"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公告"。阆中肥仔帮大家特意去找出了这个公告。里面详细的列出了收费标准以及执行时间。供大家参考!原文如下:
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e5564ae389c844dca3d8795ebcbf76a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了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会上,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赞同阆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认为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城区车辆流量、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形象、引导“绿色出行”、倡导“节能减排”、促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是合理的,同时也对方案的可操作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价机关本着以人为本、审慎对待的原则,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研究,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一)差别化收费区域划分
一类临时占道停车区域:郎家拐街、天上宫街、太平寺街,内东街、北街、新村路、普贤路、游客中心经水文站到姜家拐、公园路、黄果树至加油站、游客中心至黄果树红绿灯、巴都大道(妇幼保健院至水务局)、长安大道。
二类临时占道停车区域:张飞北路、较场路、商城路、书院街、迎恩街、鱼翅广场至滕王阁、演武街、双拥路、保宁醋东路(保宁醋酒店至铁塔)、汉城路、华胥路(汇洋购物广场至中央天街)、文化街、长青大道、南池路。
三类临时占道停车区域: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均属于三类区域。
(二)实行差异化收费主体
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主体为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收费时段划分
日间:8:00(含)至20:00
夜间:20:00(含)至次日8:00
(四)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标准
1.日间收费标准
一类临时占道停车区域收费:起价4元/泊位/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1小时后每1小时1元, 第6小时后每1小时2元(不足1小时均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21元)
二类临时占道停车区域收费:起价3元/泊位/小时,首1小时后每1小时1元,第9小时后每1小时2元(不足1小时均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17元)
三类临时占道停车区域收费:起价2元/泊位/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1小时后每3小时1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第10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7元)
机动车临时停放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车费。
2.夜间收费标准(暂缓执行)
按照不分区域不分街道按次/泊位4元收费。
(五)减免收费规定
1.免费车辆:(1)军、警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2)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殡葬服务车等特种车辆;(3)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停放;(4)临时占道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
2.具有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实行停车收费8折优惠。
(六)差别化收费管理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之内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开展收费管理,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
临时占道停车点应按规定做好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应在停车点显著位置准确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免费规定、服务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检查力度,对不按标准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以及不执行优惠措施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七)差别化收费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关于选择收费方案三的建议予以采纳。
理由:21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11名选择方案三,占52.4%。加之方案三起价较低,又体现了停车时间越长缴费越多,促使 “短停少停,快停快走”,能达到缓堵保畅的目的。
(二)关于完善收费方案,适当拉开差别化收费阶梯价差的建议予以采纳。
理由:为达到运用价格手段促使车辆向核心区域外进行分流、减少中心城区占道停车压力、缓解交通拥堵、提升我市旅游城市形象的目的,所以对一类区域的起价由3元调整为4元。
(三)关于调整白天、夜间收费时间段的建议予以采纳。
理由:根据路网结构、停车需求等因素,以及周一至周日呈现出早晚高峰较一致的交通态势,本次定价决定将日间:8:00(含)至21:00;夜间:21:00(含)至次日8:00调整为:日间:8:00(含)至20:00;夜间:20:00(含)至次日8:00。
(四)关于夜间停车暂不收费的建议予以采纳。
理由:经多次调研、多方论证,决定暂缓执行夜间收费。
(五)关于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不予采纳。
理由:实行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就是为了引导车辆驾驶人的停车选择和交通缓堵保畅,促进城市交通畅通,有利于提升我市旅游城市形象,因此,该建议不予采纳。
(六)关于制定月卡、年卡收费方案的建议不予采纳。
理由:因临时占道停车办理月卡、年卡不能固定车位,容易引起纠纷和争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