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营山法院严惩食品犯罪维护群众餐桌安全
今年以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惩快判,确保人民群众餐桌安全。该院对生产、销售“毒豆芽”、“香油精”、“毒卤肉”等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分子,坚决从重打击,同时依法适用罚金刑。对累犯、惯犯、主犯以及顶风作案、拒不悔改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重罚,并从严把握使用缓免刑的条件。在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快审快判,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积极与县食安办、卫生局、质监局沟通,随时掌握案件所处的环节。在证据移送、涉案财产处理、犯罪性质认定等问题上与其他办案机关产生分歧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请求协调解决,确保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和推敲,不留后遗症。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大要案的审理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确保裁判尺度的统一。
该院通过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教育群众,达到审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扩大办案效果,为建设法治营山、平安营山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文/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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