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关键处发力 为法治中国建设“添动力”
近日,《求是》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这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务必抓好“关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添动力”。抓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这个“关键”。领导干部时刻带头厉行法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法治意识的强弱、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成效。领导干部的处事方式、日常言行等更是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要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法治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培养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推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抓好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这个“关键”。“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果法律不能严格执行,那就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社会就会失去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让每个案件都能彰显公平正义、经受人民检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狠抓执法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人性化”。同时,要杜绝“人情化”,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抓好全民普法、守法、用法这个“关键”。“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国民法治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法治环境建设的成效。要改变“曲高和寡”的窘境,变政府“独唱”为全民“合唱”,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果。只有将法律信仰印刻在每一位国民心中,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才能把全民知法、守法、信法、用法变为现实,人民群众对法治强国建设的需求才能得以实现。
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法治中国建设就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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