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司法局召开《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学习会区
《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切实提高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等40余人召开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学习会。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2a7a1dd0a61404db65892e1f7d09867
会上,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柏福林就前期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各项条款内容,特别对《细则》规定的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奖励奖惩、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章节的新规定进行着重学习。
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副局长曹向阳强调,要做好《社区矫正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学习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全体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干警要加强专业学习,学深悟透新法精神,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工作本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要加强对《细则》的学习理解和实际应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各个流程环节,必须注重办案意识、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推进顺庆区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
(文/图 柏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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