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之家1 发表于 2020-12-30 18:28:21

转让千万资产逃避执行,南充一开发商被判处刑罚!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再次发力,对一转让千万资产逃避执行的房地产开发商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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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家住南充的丛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借款项七百万余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并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该债务提供担保。但其后,该公司并未清偿债务,丛某讨要未果,于2016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该公司清偿借款本息,并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丛某于2017年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申请后,随即通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债务。但该法定代表人却不按规定申报财产,并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其一笔应得的上千万元的土地补偿款转让给他人,以逃避法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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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认为该法定代表人转让资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于2020年3月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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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

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法定代表人迫于法律的压力,偿还了大部分借款本金。审判法官认为,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成立。对其应当判处刑罚。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认定有坦白情节,且归还了绝大部分本金,因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以来,顺庆区人民法院积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了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已宣判三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判处四名被告人刑罚,有力地震慑了“老赖”,有力地推进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运行。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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