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侦球 发表于 2021-1-22 13:11:14

实锤,知情人透露,张恒也不想要孩子,郑爽是“只养不认”

张恒爆料和公布录音,郑爽“代孕”和“曾欲弃养”实锤了。

然后,全网从上到下开始“死捶”郑爽,而张恒则成了为孩子忍辱负重的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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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笔者一直对所谓郑爽“代孕和弃养”的说法抱有怀疑态度,因为这中间有两件事情在逻辑上说不通。

一是“代孕”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代孕,不应该是一位爸爸和一位妈妈共同奉献自己的基因,然后找其他人的肚子完成生育的行为吗?

那么,为什么全网都在指责郑爽找人“代孕”,张恒却啥事没有?总不能他的基因是被强迫拿走的吧?

这个逻辑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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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弃养”的前提是什么?

一般来说,夫妻二人离婚了,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他们有可能会打一场官司去争夺,甚至派人去偷(《宝贝计划》),然后各种争吵各种证明自己更爱孩子,电视剧电影都是这么演的。

可是,如果夫妻一方放弃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则自动得到抚养权,皆大欢喜,这样孩子也有监护人,不会出现弃养的局面。这样一方自动放弃抚养权的现象也很普遍,也不应该被指责,毕竟每个人情况不同,比如成龙大哥就从来没争取过小龙女的抚养权。当然,一方可以不要抚养权,但抚养费必须支付给带孩子的另一方。

弃养的前提是,夫妻双方都不想要这个孩子,你推我我推你,最后你不要我也不要,这才叫弃养。

那么,郑爽在录音里说出“弃养”来,是不是意味着张恒也不想要这两个孩子呢?所谓的父爱如山,所谓的为了孩子,都是一种姿态罢了。

上面这两件事存在逻辑上的BUG,但网友们却视而不见,可能是因为这是逻辑推理没有实锤的缘故吧。

说到实锤,马上实锤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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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法人》杂志联系到了美国为郑爽张恒提供代孕中介服务的梁波先生,请他介绍一下所谓郑爽“代孕和弃养”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篇文章的着眼点本来是想指责郑爽赖人家尾款同时态度也不好的,但无意中也带出了另外两件事情,那就是张恒也不想要孩子,而郑爽并不想弃养,只是“只养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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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位梁波先生确认了郑爽和张恒是一起找到他们办理代孕服务的,选择了“生男生女都一样”16.8万美元的套餐服务。

在授精成功后,郑爽和张恒还给工作人员发了红包,这也从侧面证明当时两人还处在热恋状态。

但是,当孩子受孕五个月时,突然郑爽和张恒谁都不管不问了,到受孕七个月时,郑爽提出不要了,要堕胎,但美国法律不允许在七个月的时候堕胎,因此孩子都生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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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个孩子的态度,梁波介绍说,张恒对孩子的态度比较中立,他和郑爽都表示不想要这两个孩子,区别在于郑爽连孩子都不想认,而张恒好歹还能每月负责孩子的奶粉钱和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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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郑爽则提出另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她支付服务费尾款,同时每个月给孩子支付三万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由梁波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梁波拒绝了。

从这位代孕中介人的话中,我们可以得出三件事的结论:

1、代孕确实是郑爽和张恒两个人共同决定的事情。

2、在郑爽和张恒感情破裂之后,张恒和郑爽都表示不想要孩子。

3、郑爽提出过转移监护权,也就是不认孩子,但可以每个月提供三万元抚养费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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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查了一下数据,美国方面在201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全职雇佣职工一个月的收入平均值是三千七百美元左右,合人民币两万六千多,所以估计郑爽提出的每个月三万元抚养费的方案是参照了美国职工人均收入的数值。

而在我国上海市,人均月薪水平大概在8000-9000元左右,也就是说郑爽提供的抚养费大致相当于上海市一个月一万元左右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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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可以最后提出一个观点,那就是张恒所谓的爱孩子、好爸爸的人设是存在问题的,本质上他也不想要孩子,如果非要说“弃养”的话,他也应该有一份。

郑爽方面不想认孩子是实锤的,如果想认早就没事了,不过她似乎不存在本质上的“弃养”,毕竟她可以给孩子提供每个月的抚养费,这些费用在美国相当于一个工人的月收入水平,单纯养孩子应该够了。因此,郑爽应该属于“只养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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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笔者想说的是,这次郑爽和张恒的“代孕”闹剧,本质上跟“黑吃黑”差不多,最后结果是没有赢家的,哪怕两人复合。

不论是郑爽、张恒还是两边的家人,包括两个孩子,全都是输家,大输特输那种。

何苦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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