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因郑爽代孕弃养,封杀是否合法产生分歧,竟撕破脸吵起来了
日前,知名女演员郑爽因为代孕弃子事件,在全网乃至整个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与热议,时至今日话题热度仍旧居高不下,最终将会朝着何种结果发展下去,恐怕没有人知道,但唯一能够确定的是,郑爽被封杀已成了既定事实。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2868b26cd11f40dbb101a6b5b2c09ef0
先是官媒点名狠批,后是广电刊文封杀,这种大阵势用在明星身上可是头一次,可想而知郑爽这件事情,确实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再加上她回应态度不端正,始终以受害者的姿态去辩解,但从未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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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木已成舟,既然代孕弃养已经发生,但后续如何解决问题,又如何惩罚过错之人,这才是重点。不可否认,郑爽被谴责是私德有亏,但是被封杀却存在巨大的争议,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是有歧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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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律师刘成成通过微博公开声援郑爽,认为封杀郑爽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列出了3点辩驳理由:
1、违背了合法性原则,没有法律依据,广电没有封杀郑爽的职权,且主体不适格,违背了《宪法》;
2、代孕违法但不能直接行政处罚,强调郑爽弃养只是在争夺抚养权过程当中的过激情绪表达,不符合“合理行政”比例原则,刑罚不适;
3、程序上不合法,光靠一纸时评予以封杀,根本不符合行政行为的书面要求,没有送达程序,也没有让郑爽申辩、质询和复议。
最后,刘律师着重强调,明星在公权力面前是弱小的,本质上是对自由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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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知名律师吴声威对此事件的态度比较客观中立,既不认为封杀郑爽合法,也不认为封杀郑爽不合法,主要讨论的是“封杀”是属于一个非法律概念,强调其是市场调节的产物,而广电刊文并没有指名道姓要封杀郑爽,只是在结尾中表明立场,不给丑闻劣迹者发声露脸的机会。
事实上,郑爽到底属不属于丑闻劣迹者范畴之内,这个确实存在很大的争议,而要是郑爽以此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广电刊文无法认定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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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作为知名律师的庄志明,却晒出了一张《民法典》截图,借此反驳刘律师的观点,认为郑爽被封杀是即合理又合法。
理由是郑爽属于中国公民,理应承担民事主体责任,而她现在的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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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刘律师看到庄律师挑衅式的回应,于是便借力打力,搬出法律常识,强调公序良俗只是属于民法典中的原则,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和尊重,并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更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断案准则,而且行政关系的主体并不对等。
最后,重申这些知识是来源于课本,还讽刺对方是“装神弄鬼”的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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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郑爽代孕弃子事件爆发后,知名律师法山叔在第一时间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件事情的复杂程度。
认为郑爽做的这些事情,以及后续的回应,一方面是看不懂,另一方是要比看法律文章还累。也就是说,如果光靠法律是解决所有问题的话,那就涉及到了太多需要争论辩驳的点。
同时,法山叔还强调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律相对有清晰的规则和边界,但是道德却是没有界限的,而如果全依照公序良俗去“断案论事”的话,那么法律就没有多大的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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