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弃养?这一次忍无可忍
1月18日,知名艺人郑爽被被爆出境外代孕、疑欲弃养一事,引起一片哗然,而就在新年伊始,她刚刚宣布要从装修自己的房子开始真正的独立。不到十余天,口碑彻底反转,“代孕弃养”事件俨然已成为她演艺生涯的滑铁卢。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郑爽作为公众人物,钻法律空子到美国代孕生子,更甚的是因与前男友张恒关系破裂而选择弃养,罔顾法律更无私德。如果说微博爆料代孕一事,让人感到震惊,那么录音中“打也打不掉,烦死了”以及处处透露出的弃养想法,则引爆了公众的愤怒。能让局面变得更糟糕的,兴许只有郑爽本人了。她的回应避重就轻,大意是自己并不犯法、对方是为了勒索,全然不提自身的过错,遑论悔过。
中央政法委、央视新闻、广电时评各大官媒接连发声,Prada宣布终止合作,华鼎奖撤销荣誉称号,郑爽参演的作品是否下架仍有待观望。正如《广电时评》所说,“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荧屏声频。”“封杀”不言而喻。以往“封杀”级别的待遇,有涉毒的、涉独的,但所谓的“劣迹艺人”并无明确定义,比如出轨、嫖娼、家暴、偷税漏税、老赖之子怎么算?而下架主演或参演的作品,对于其他创作人员来说是否公平?这些都需要更进一步的探讨,以明确“劣迹艺人”的范围指向和“封杀”大权的适用手段。
回到境外代孕这一事件起点,在吃瓜群众无可阻挡的热情下,徐静蕾冻卵代孕很正常的受访言论、时尚博主gogoboi有关女儿的微博,都被牵连而起。有的权贵阶层选择到境外代孕,一直游走在我国法律灰色地带,不合法但又确实存在,有时人们更像是默许了它的存在,直到这一石激起千层浪。代孕将女性物化、商品化,子宫变成只需支付就可以使用的生育工具,男胎女胎成为可任意挑选定制的商品,如果被弃养,就真的成了孤儿商品。这一场涉及人体器官和伦理原则的交易,侵害了女性身体健康,打破了社会公序良俗,更给了违法犯罪分子买卖妇女的可乘之机。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徐静蕾有关冻卵代孕的言论在当时非但没有引起众怒,反而一定程度上标榜了女性独立,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不被婚姻束缚,不妥协于生育年龄的限制,又为自己留足了将来万一反悔的备选项。到了近两日,这番言论被重新提及,评论却变了模样,她好像又成了“代孕的代言人”。
既然国内代孕被明令禁止,到境外代孕是钻法律空子,那么就亟需填补缝隙,属地管辖还是属人管辖,都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并加强法律解释,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样,身体自由权的适用边界在哪里,也需进一步明确,但毋庸置疑的是,没有无限制的自由,自由的边界不得触犯法律。(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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