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县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朗读本文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胡威)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优美城市环境,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县城内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和限放区,并发布了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
通告要求,县城东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至龙神垭路口,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巴黎名都的区域范围定为禁放区,该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禁放区外的县城规划区为限放区,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和正月十五共八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将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监管,对于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或者单位,根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反的个人处以五十到二百的罚款,单位处以五百到二千的罚款,希望广大市民配合遵守。(编辑/吴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