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1|南充市嘉陵区查获一起假冒专利案
日前,在“春雷行动2021”期间,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超市检查时发现:该店主要从事副食品、酒、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洗化、蔬菜、水果、肉制品、生鲜销售业务;检查中还发现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系列产品包装袋上印有外观设计专利证号ZL201230000873.4,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专利证书和专利缴纳年费证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该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1月16日,经核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在嘉陵区一商城从事副食品、酒、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洗化、蔬菜、水果、肉制品、生鲜销售业务。经营过程中,该超市从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其生产的阆中牛肉系列产品销售合计179袋,未销售完的产品合计16袋,当事人在明知专利号为ZL201320286688.5的专利权已经于2017年2月22日被宣告终止的情况下,在包装袋上标注:“外观设计专利证号ZL201230000873.4”专利标记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进行了扣押(麻辣牛肉225G(2袋)、原味牛肉225G(3袋)、五香牛肉180G(6袋)、麻辣踺子牛肉330G(5袋)、合计16袋)。当事人销售上述牛肉系列食品,销售收入为10021.00元,记为违法所得。
目前,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该超市作出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0021.00元”的规定。(姚明明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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