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某饰品店卖出了天价塑身衣!县消协调查后发现——
【案情简介】2020年3月,投诉人林某到蓬安县某时尚饰品店梳头,在该店花1万元购买了一款由所谓的“国际形体设计师”为自己量身定做的“身材管理器”。据店方称,该款是一线品牌,众多明星都使用过,能够打造出大S和小S身材,且含有高科技因子,有36根排汗导管,冬暖夏凉,7天平背平胃。拿到货后,林某发现其实就是一套塑身衣:一件长文胸、一个腰夹、一条束裤,而且从外观上看与市面上普通的塑身内衣没有特别之处。林某回家后根据塑身衣吊牌上的执行标准“FZ/T73019.2-2013”上网查到,这正是国家针织塑身内衣调整型纺织行业标准,标准上对其定义为“对人体特定部位起到牵引或约束作用,从而保持或调整人体特定部位形态的内衣”,并没有店家宣传的其他特别的功效。同时,她又在蓬安其他内衣店比较,同标准的其他品牌塑身内衣售价不过2000元左右。于是林某要求该店退货退款,遭拒绝后,林某找到蓬安县消协,要求该店退还比市面上多收的80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蓬安县消协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店不能出示塑身衣具有高科技因子等的依据。于是消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该店退还林某货款金额3000元。对此调解结果,林某表示满意。
【案件评析】
这是一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典型案例。《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而本案中经营者未向消费者如实介绍产品详情,违背了该规定。但由于塑身衣属于市场调节价,所以消协的调解,也符合情理。
好身材是很多女性最羡慕的、想要拥有的。女性通过很多方法进行减肥修身,想要变得更加纤瘦,苗条,穿塑身衣是其中一种方法。现在很多美容店、化妆品店等都有推销所谓“量身定做”的塑身衣,要价非常昂贵。店方有统一的说辞,有统一的销售方式,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量身定做的东西,效果也就是普通塑身衣的效果。消费者在选购上述产品时一定要认真了解真实详情,并与市场同类产品多做比较,不要轻信店家的宣传和承诺,更不能让“美丽的谎言”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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