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依法拘留3名酒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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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许馨)3月17日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3名酒驾人员,其中1人是第三次酒驾被处罚。
在宣读处罚决定后,违法行为人唐某林当场表示服从决定,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据了解,2017年8月22日,唐某林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后,又于2021年3月5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现场检测,唐某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其最终因二次酒驾再被查处。
当天,被一同移交县拘留所的还有李某路、李某清。两人分别以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又再次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饮酒驾车。被分别执行行政拘留;2次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编辑/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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