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偷买手机玩游戏 家长发现找商家退钱被拒后
一次偶然,杨女士终于发现儿子视力下降的直接原因。那是春节前的一个凌晨,她发现10岁的儿子竟躲在卧室里拿手机玩游戏,儿子很快承认,手机是几个月前用压岁钱偷偷买的。事后,杨女士找到手机商家要求退手机,遭到拒绝。
3月22日,红星新闻从四川南充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过双方协商沟通,杨女士的儿子退还手机及配件,商家则退还部分购机款。蓬安县消协亦提醒,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发现未成年人上门做出超出其年龄、认知能力的消费行为时,理应劝阻;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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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玩手游 资料图
10岁男孩偷打游戏
家人发现后找商家退还手机遭拒
2021年2月6日凌晨2点,家住四川南充蓬安县城的杨女士意外发现,10岁的儿子还没有睡觉,独自一人正躲在卧室里使用手机打游戏。这一幕让杨女士很生气,她当场制止并收缴了儿子的手机。
经过一番沟通,儿子向她承认,这部手机是他2020年国庆节期间用压岁钱买的,花了1398元。
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那段时间,她发现儿子视力下降,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对于儿子玩手机一事,杨女士和丈夫一直不赞成,但她们没想到,商家竟会将手机卖给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
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当时考虑到春节临近,商家生意忙,便未找商家处理。杨女士认为,儿子刚满10岁,属于未成年人,无购买能力。春节之后,杨女士带着手机到儿子当初购买手机的商家门市部,要求商家返还手机退款,却遭到商家的拒绝。
涉事商家经营者认为,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手机是杨女士的儿子自愿购买,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而且已经使用了4个多月。之后,杨女士到蓬安县市场监管局消协办公室书面投诉,请求调查处理该争议,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消协出面调解
男孩退货 商家退还部分购机款
接到杨女士投诉后,蓬安县消协工作人员积极为杨女士的投诉展开调查。
经联系,涉事商家承认向杨女士儿子出售了手机。
涉事商家认为,买手机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现在的孩子普遍长得早熟,无法辨别是否成年。另外,就算是未成年人,如果能一次性拿出一大笔钱购买手机,说明其行为已征得父母同意。之后,商家又以手机包装盒缺失,手机里已下载几十款游戏,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货。
3月22日,红星新闻从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过县消协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沟通,商家最终意识到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妥,双方自愿和解达成协议,杨女士的儿子退还手机及配件,商家退还部分购机款1000元。
当天,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她们事后也跟儿子进行了沟通,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蓬安县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购买贵重商品时,应当有监护人陪同。据此,由于此案中消费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达成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商家理应退还消费者的购机款。
■特别提醒
经营者有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
蓬安县消协亦提醒,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发现未成年人上门做出超出其年龄、认知能力的消费行为时,理应劝阻;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家长平时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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