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的公告
仪陇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仪陇县公安局协警员37名(限男性)
岗位
名额
条件要求
特巡警1
25
复退军人
特巡警2
10
身高不低于175cm
出入境大队
1
会办公软件
情报信息大队
1
会网络信息技术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自愿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身高不低于170CM,其中特巡警2身高要求不低于175cm。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身上有纹身、刺青或明显疤痕的。
录用人员需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周一)-11月11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仪陇县公安局一楼109办公室,联系电话:722770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公安局政治处按照本招聘简章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 体能测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按测试标准划定合格线,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2日(周四)上午9:30,地点:仪陇县宏德中学运动场。
2.面试: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人数时,所有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本局办公楼大厅公示栏予以公布,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2日(周四)15:00,地点: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3.成绩合格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情况划定合格线,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 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3. 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4. 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5、协助民警从事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6、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协警员身份为仪陇县公安局合同聘用制人员。
待遇:
特巡警大队岗位:1、月基本工资1400元;2、500元绩效工资;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社会保险。
其他岗位:1、月基本工资1380元;2、200元绩效工资;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社会保险。
协警人员管理按照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接受用人单位正规培训。
五、组织实施:
由仪陇县公安局政治处和特巡警大队组织实施,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陇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
仪陇县公安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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