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任重)据南充市仪陇县纪委监委官网消息,近日,仪陇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仪陇县回春镇劳动村监委会主任严运滔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2年,严运滔在办理群众事务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在审查过程中,该款已退还群众。此外,严运滔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10月,严运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2年。
2、仪陇县复兴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唐方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复兴镇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卸任,将16214.2元交由现任党支部书记唐方友,唐方友将该款自己保管,未记入村账。后唐方友经村主任乔某某、副主任张某某同意,将该款全部用于2014年至2018年该村生活开支。此外,唐方友还存在其他领域的违纪事实。2018年10月,唐方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嫌违纪的其他干部另案处理。
3、仪陇县回春镇劳动村副主任鲜筑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2月17日,鲜筑红为儿子、儿媳举办婚宴,共计举办宴席50桌,收受礼金7万余元。鲜筑红在举办婚宴前,未向当地纪委备案,婚宴过后也未向当地纪委报告,违反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报告的相关规定。此外,鲜筑红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10月,鲜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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