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向情敌母亲送花圈泄愤,被判刑1年10个月!网友:幸亏分手了
四川南充一女子张某与男友分手后,对前男友后来认识、结婚的妻子刘某进行报复,向刘某母亲赠送花圈和寿衣、冥币等物,致刘某母亲收到花圈后被气倒,在南充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7天,诊断为急性心肌损伤。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SVjSKov1MWlEfg
资料图 王金辉 制图
此外,张某还冒充刘某名义发布“招嫖”信息,并留下刘某电话,刘某多次接到陌生男人的骚扰电话后,因不堪承受侮辱,欲跳楼自杀。民警接到他人报警后赶到现场,对刘某多方开导劝解,她才放弃自杀。
4月26日,澎湃新闻从该案判决书上获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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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幸好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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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一女子向情敌母亲送花圈泄愤被判刑1年10个月)
来源:澎湃新闻 网友评论
流程编辑:TF021 依据《民法典》的哪一条法律定罪? 这小子没要这女人是正确的,报复心太强了,心胸狭隘,不配做人妻。 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痴情的女子 我觉得这才是真爱[捂脸][捂脸] 这叫嫉妒!不是真爱 若有谁天天寄那东西给我,量大我直接批发出去,肯定发财[呲牙][呲牙][呲牙] 奇葩一个,是我的话凭本事抢回来,或者是凭能力证明过的比他好,为什么要去伤害无辜的人。 要是对我这样痴情就好啦 是痴情,还是情痴,触犯法律,法不容情!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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