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田1 发表于 2021-5-17 01:19:36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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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切实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完成时限、整治目标及监督电话、邮箱等予以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整治内容
一、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七、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八、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九、执法司法不规范和监督不力的问题
完成时限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初开始到6月底结束,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正在开展问题线索核查甄别、案件评查倒查等工作,拟于6月5日前完成专项整改,6月15日前完成建章立制。
整治目标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排查补报底数摸清,问题线索清零到位,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视程度、思想认识显著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制度执行到位。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
违规经营情况、违规参股借贷情况排查彻底,底数摸清,问题线索清零,预防和惩治制度机制发挥作用。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
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排查彻底,底数摸清,问题线索清零,建章立制到位,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四、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
违规违法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五、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
严格执行《检察官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检察人员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问题线索清零,违规问题得到根治。
六、执法司法不规范和监督不力方面
监督意识明显增强,监督效益明显好转,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问责追责制度落实,执法公信力得以提升。
七、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方面
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清零,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对重点环节、重要领域的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
公开承诺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接受监督意见和工作建议,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肃整治顽瘴痼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17-8222000
举报信箱: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右侧监督举报信箱
邮寄地址:营山县兴旺街299号营山人民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637700
受理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30
如发现上述问题线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来源:营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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