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市场监管局:启动夏卫铁拳行动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积极推进蓬安县生态文明建设,县市场监管局主动出击,继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后,立足本职,采取系列举措,率先启动夏卫铁拳行动之打击非法销售经营野生动物制品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开展野生动物制品专项执法行动。将野生动物执法纳入全局即将启动的“2021夏卫铁拳行动”率先启动。以蓬安县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及药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一是检查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有合法购进票据,是否建立进销台账,票、帐、货、款是否一致;是否索取并留存供应商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二是检查产品的合法性。产品包装上是否贴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鹿标);能否出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人工繁育许可证;是否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所经营的野生动物制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食品或中药饮片规定等。三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立案、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对于应当移交的,依法依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涉嫌刑事案件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0家次,共发现4条案源线索(已移交公安)。
开展行政约谈,压实主体责任。组织蓬安县药品零售行业召开野生动物制品经营行为集体约谈会。会上,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就《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法律条例进行解读,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带来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药械化股负责人就规范药品零售环节野生动物制品经营行为提要求。会议还要求各单位要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增强法治观念,严禁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开展法律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为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对野生动物和相关法规的认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市场监管大讲堂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实践能力。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法律意识和保护意思。依托局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信息。同时,采取发送《规范野生动物制品经营使用行为的通知》、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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