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充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https://p3.pstatp.com/large/pgc-image/RKcdrkzG6zP03U2021年西充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01 学前教育
一是坚持适龄入园。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应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坚持就近入园。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应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自愿选择在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就近的公、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三是坚持免试入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名义变相遴选生源,不得将入园与是否就读“亲子班”“早教班”等挂钩,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
四是严格学制班额。严格执行三年学制(小班、中班、大班各一年),并按国家规定班额编班。
02 义务教育
1.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的原则。以户籍为主要依据,根据城区和各乡镇辖区内生源情况、校点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划片就近(“就近”指“相对就近”)入学。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坚持“公民同步,统一招生”的原则。县教科体局建立西充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对所有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实行网上登记、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3)坚持“信息公开,促进公平”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实行“阳光招生”。
2.招生措施及程序
(1)招生范围
乡镇学校在原乡镇行政区域范围招生,由片区教育督导组统筹指导辖区学校实施。
城区招生范围为南台街道行政区域(不含永清小学招生范围)、晋城街道行政区域(不含金泉小学招生范围)、常林镇行政区域(不含群德小学、宏桥小学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区域划分以教科体局公布的《西充县2021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和《西充县2021年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为准。在保持学校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教科体局可根据学校规模和适龄人口变化对划片区域提出调整建议,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2)入学条件
乡镇小学: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
城区小学: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优待对象子女和随迁子女。
乡镇初中:2021年完成小学6年义务教育。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
城区初中:2021年完成小学6年义务教育。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优待对象子女和随迁子女。非城区户籍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县内户籍学生,可向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批准后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初中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天宝中英文学校)招生主要面向学籍在城区小学的毕业生,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决定,有就读意愿的,在网上登记时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并提前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及收费标准。
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已经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非小学毕业生不得报名就读初中一年级。
(3)报名方式
从今年开始,小一、初一新生入学均实行网上注册报名。学生家长利用手机或电脑登录网址:https://www.ncstudent.cn/xc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招生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照片)。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供户籍信息、儿童预防接种证(小一)、小六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初一)。若不以户籍地址作为入学条件的,需根据自身实际在下列情况中选择一项提供材料:
法定监护人购房已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房主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购房无房产证:提供县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证明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纳入处遗范围内的证明、入住证明(水、电、气等正式发票)、房主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父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县人社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证明、在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目前处于续保状态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租房合同、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属于征地、棚改范围内的城区房屋征收户: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协议、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属于城区公(廉)租房户: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公(廉)租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年房租发票、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合法稳定工作证明、在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目前处于续保状态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优待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
成立由教育、纪检、公安、房管、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招生资格验审小组,逐一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和入学资格。学生家长在招生平台查询或接到短信通知后,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
(5)录取办法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确认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公办学校首先录取户籍地在划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合理安排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在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优待对象子女和随迁子女。
(6)招生时间及流程
6月10日前,公布招生办法。县教科体局向社会公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明确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
6月21日—6月30日,网上报名登记。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利用手机或电脑登录招生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原件的高清照片。
7月10日前,入学资格审核。经招生资格验审小组初审后,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原件。
7月16日前,发布招生结果。各学校在校门口公示本校录取学生名单。
8月31日前,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报名注册工作。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报名的,教科体局根据入学条件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9月20日前,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教科体局根据招生平台录取信息对学校注册的学生学籍进行审批。
3.特殊教育群体入学工作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视残、听残、智残三类残疾儿童可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进藏干部职工、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责编:任良平
编辑:李小刚
来源:西充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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