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出重拳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被害人呈现低龄化
检察机关出重拳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低龄化多为熟人作案网络性侵高发
□ 本报记者 周斌
前几天,四川阆中一教师吕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学生并拍摄不雅视频一事引发社会关注。阆中警方随后通报称,已将犯罪嫌疑人吕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恶性案件屡见报端,引人深思。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地基层检察院了解到,这类案件近年来整体呈上升趋势,且被害人低龄化特征较为明显。
受访检察官表示,司法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推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熟人作案多被害人低龄化
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审查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73件、69人,其中2018年22件22人,2019年31件27人,2020年20件20人。性侵案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占比逐年增加,从2018年的44.8%上升至2020年的62.5%。
天津市红桥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等3地检察院近3至5年来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情况与海淀区类似:案件整体呈上升趋势、占比高。
如遂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至2021年5月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4件14人,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比高达93.33%。
经梳理,这4家检察院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三方面共性特征:被害人低龄化、多为熟人作案、网络性侵高发。
锡山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杨帅介绍说,近4年多来,该院办理的此类案件,44名被害人中,10岁至14岁之间的最多,年龄最小的仅4岁。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很多来自熟人。“从我院近3年数据看,熟人性侵占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比例为44.6%,熟人多为朋友、网友、师生、邻居、亲戚等。”海淀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杨新娥说。
而随着网络发展,交友软件的普及,网络社交、网友约见成案发契机。红桥检察院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近半数与此有关。
“既有直接通过网络实施猥亵的,也有从线上交友发展至线下见面的,更有通过网络物色对象,以交友为名伺机实施性侵的。”红桥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瑾说。
前不久,海淀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被害人,后约在线下见面时提前准备好迷药,在被害人饮料中下药,将其带至宾馆性侵。
零容忍从重惩处犯罪分子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危害之严重不言而喻。受访检察官表示,司法机关始终对此类犯罪保持“零容忍”,严惩不贷。
“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杨新娥举例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猥亵儿童罪增设了独立的法定刑,设置了4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海淀检察院严格按照上述精神办案。
遂昌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桂旺告诉记者,遂昌检察院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坚持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他举例说,今年5月,遂昌检察院接到一位母亲控告称,其未成年女儿被猥亵,但公安机关仅对对方作出行政处罚。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已构成犯罪,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要严惩犯罪分子,就得把案件办扎实。但由于这类案件往往为单独作案且手段隐蔽,被害人又出于无知、畏惧或害羞等原因,不愿报案或告诉他人,导致重要证据灭失,办案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为此,4地检察院均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取证,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
在办理体育老师屈某某猥亵13岁女童案中,屈某某多次翻供,拒不如实供述。海淀检察院积极引导公安侦查,从证人证言、照片、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入手,有力指控犯罪,屈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红桥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特点,补强证据弱点、有力惩处犯罪。刘瑾举例说,在办理一起由线上交友引发的猥亵儿童案中,检察官除依法审查公安移诉的线下通过身体接触实施的猥亵事实外,还加大案件审查及补充侦查的力度,通过进一步恢复涉案手机数据,发现犯罪嫌疑人还多次以金钱引诱被害人裸聊,最终追加了该部分犯罪事实。
建立被害人综合救助体系
前不久,遂昌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继父性侵未成年女儿案。
办案中,检察院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等工作;移送审查起诉时,发现被害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便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针对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关注被害人心理状态,为其提供长期的心理疏导。
此外,遂昌检察院依法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母亲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并出庭支持起诉。
“我们积极构建集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为一体的被害人综合救助体系。”张桂旺说。
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如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特别是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次生伤害,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4地检察院均推行了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即司法机关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案件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走进海淀检察院一站式询问室,里面为居家式摆设。杨新娥介绍说,在这里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伤情固定等工作时,社工、心理咨询师实时观察被害人心理状况,适时开展心理安抚、跟踪帮扶,对未成年人身心进行特殊保护。
“我们还建立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司法社工及心理辅导老师制度,从机制上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及心理、经济救助工作。”杨新娥说。
“组合拳”预防性侵害犯罪
一起网友见面饮酒后至宾馆实施强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被害人不满12周岁。检察官办案发现,涉案宾馆没有严格落实住宿登记制度,违规留宿未成年人。
为此,红桥检察院结合涉案单位的经营实际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并通知涉案单位的负责人、员工代表、公安机关民警现场参与公开宣告,促使其依法规范经营,及时堵塞疏漏。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如何有效预防成为当务之急。
从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到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从加强法治宣传到通过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治,4地检察院打出守护未成年人“组合拳”。
张桂旺介绍说,为及时发现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线索,遂昌县检察院推动建立校园性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目前已收到学校老师报告的性侵害线索两条。
性侵犯罪再犯率高。为此,海淀检察院将近年来办理的所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档案,从被判刑开始,将罪犯信息录入系统,包括个人身份情况、犯罪情况、服刑情况、出狱后情况等,方便相关单位、社区、司法单位管理。
杨帅介绍说,锡山检察院组建包括分管副检察长、未检全体人员在内的普法宣讲团,推进法治进校园,开展防性侵等宣讲;加强亲职教育,联合妇联、共青团、社区等开展家长课堂教育,搭建共育平台。
“针对办理的‘家庭式’教培中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我们进行研判分析,并报当地政府部门,推动治理。”杨帅说。
受访检察官一致认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齐心协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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