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小区居民加装电梯,遭自称朱某亲戚阻拦起冲突!
近日,网友爆料:南部侨兴商城小区的居民想在自己小区加装电梯,没想到一户居民阻拦,双方就加装一事发生了冲突。http://i1.go2yd.com/image.php?url=0VSpjYeD0U
网络配图
该住户自称是南部县前落马官员朱某某的亲戚,这十几年来一直仰仗自己的关系长期侵占该小区内的共有土地,私建停车场收费。该住户觉得小区院子是他一个人的,所以不允许其他住户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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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友发来的图片可以看到,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的表示该地方属于小区集体业主共同所有,那为何该住户仍要继续阻挠呢?
该小区之前因资金链断裂交由法院拍卖。03年该小区获得者建成小区之后,把规划中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面积建成了停车场,而自己则个人私自收费长达十多年。更变本加厉的是对方要求安装电梯后房子升值了,所有业主均按100/平方米给他费用,才能安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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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业主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该行为进行打击,恢复小区能够加装电梯的合理诉求。之前,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南部县加装电梯的具体程序给出了明确的回复:
按照2019年出台的《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一、电梯增设的业主应就电梯增设方案和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征得本梯号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
二、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应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
三、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应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四、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应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电梯使用登记。
四、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应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电梯使用登记。
五、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应组织电梯增设设计、施工、电梯安装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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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的表示该地方属于小区集体业主共同所有,那该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就应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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