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马鞍镇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为规范马鞍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妥善化解入学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县关于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马鞍镇城区学校布局和学位供给实际,现就我镇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告如下。一、马鞍镇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01
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仪陇朱德红军小学总校:计划招生405名,招收马鞍镇险岩村、大垭村、金山村、蓬莱村、永兴社区、文琳社区部分(即人民中路、大湾路、人民北路、兴安路)、南海路、蔡家坪社区、琳琅社区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马鞍二小:计划招生1名,招收马鞍镇大井村、石坝村、瓦子坪村、南海村、席庵村、原永安社区及原文琳社区的人民南路、红军街、人民东路、千垭社区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铁山小学:计划招生50名,招收马鞍镇大梁社区、挺进村、高坡村、沙溪村、土垭村、琳瑛村、龙呈村、川石村、夜鹤村、钢铁村、铁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博达实验学校:计划招生1名,招收马鞍片区及周边乡镇的适龄儿童。
02
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的适龄儿童。各校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马鞍教育督导组指派学位。
1.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无自购房的,但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常住,且同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视为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其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一致)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本顺序招生。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的适龄儿童。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或购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并能提供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且实际经营的适龄儿童。
4.其他进城就读的适龄儿童。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就读铁山小学和博达外语实验学校。
03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
1.必须提供项:户口本。
2.选择提供项: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安置区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的,提供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04 报名登记流程
2.网上初审。7月10日至7月11日,城区各招生学校按生源类别顺序在网上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及现场审核顺序等信息将通过招生系统短信反馈,家长也可通过招生平台查询。
3.现场审核。7月12日至14日,网上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到对应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合格的确认为本校拟招生对象。
4.调剂录取。7月15日至16日,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网上更改申请就读学校,参与调剂录取(涉及的招生学校同步在网上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的确认为本校拟招生对象)。调剂后仍无法取得学位的,可由马鞍教育督导组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指派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05 招生名单公示
7月20日至7月22日,各校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确定的招生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06
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小学适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接种证提前到预防接种单位或县疾控中心开具)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07
优待对象入学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驻藏援藏干部、消防救援人员、直接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等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优待文件执行。7月12日至7月14日,优待对象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马鞍教育督导组审核,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由马鞍教育督导组指派学位。
二、马鞍镇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
01
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马鞍中学初中部:计划招生500名,招收朱德红军小学、马鞍二小和铁山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和其他进城小学毕业生。
博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马鞍片区及周边乡镇的小学毕业生。
02
招生顺序
1.朱德红军小学、马鞍二小、铁山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2.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片外小学毕业生。
03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期间,初一新生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
1.户口本;
2.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县内小学毕业的学生不用打印)。
04 报名流程
2.网上初审。7月10日至7月11日,城区各招生学校按生源类别顺序在网上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及现场审核顺序等信息将通过招生系统短信反馈,家长也可通过招生平台查询。
3.现场确认。7月12日至7月14日,各初中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和学生提交的报名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调剂录取。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于7月15日至16日在网上更改申请就读学校,参与调剂录取(涉及的招生学校同步在网上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的确认为本校拟招生对象);或由县教科体局指派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05 招生名单公示
7月20日至7月22日,各初中招生学校将在学校门口集中公示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公示期满,招生学校对确定的招生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06
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初中一年级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07
优待对象入学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驻藏援藏干部、消防救援人员、直接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等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优待文件执行。7月12日至7月14日,优待对象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由县教科体局指派学位。
三、片区插班学生招收
01
招收插班学生的学校
(一)朱德红军小学、马鞍二小在有空余学位时,可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插班学生。
(二)铁山小学面向县内外招收插班生。
(三)马鞍中学、博达实验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班级可招收插班学生。
(四)插班学生报名程序。插班学生报名时间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报名时应提供户口本以及在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各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插班学生提供的学籍基本信息表上签具意见,再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即可插班就读。
四、其他说明
家长、学生所提供的招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在一所学校申请学位成功后,不得再向其他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若无法获得学位的,可到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马鞍教育督导组申请统一指派。
附件:1.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访问网址二维码
2.仪陇县入学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操作说明
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1: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访问网址二维码
附件2:仪陇县入学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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