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做张思德式为民服务标兵】嘉陵区院组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设施农业用地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组织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以听证员身份发表案件处理意见。https://p1.pstatp.com/large/pgc-image/b9f1ab281a564396889fca75463f09a4
2012年,某生态农业合作社在嘉陵区世阳镇麻扎桥村租用土地从事规模化种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建成约6000余平方米彩钢大棚。2015年用地期满,该合作社未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继续使用该宗土地。后因亏损,该大棚长期废弃闲置。2013年,苟某某等三人为兴办畜禽养殖场,在该村租用土地8亩,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建成了养殖场。2017年因环保督查,养殖场关停并转苟某某在原址搭建约3500平方米的彩钢大棚种蘑菇,一年后又改为从事水产养殖。2020年左右,苟某某因亏损,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大棚租给他人用于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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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土地违法问题,嘉陵区院拟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世阳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因该两宗土地均曾办理过合法用地手续,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也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一定的收益,如果整改方式简单粗暴,可能影响脱贫攻坚的成效和乡村振兴的实施。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合理处置违法占地问题,在乡村振兴、社会稳定、耕地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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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发布了公告,规范设置了听证席位,组织了听证活动。听证员发表了极具法治思维、专业水准和可操作性的听证意见,为检察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次听证会是嘉陵区院落实检察业务全面公开听证的重要举措。在公开听证中,当事人各方充分表达了意见,检察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听证员提出了处理意见。通过广泛听取各方声音,促进了案件的规范、公正办理,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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