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伸向惠农资金“黑手”营山今年查处73件群众身边“微腐败”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杨小强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记者9月7日从南充市营山县纪委监委获悉,因为一封举报信,该县长石村原村主任冒领去世村民补助款8年之久的案件被纪检监察机关挖出来,该人员被严肃处置,还了群众一个公道。这是营山县在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中的一个案例。
这是怎么一回事?这要从去年底说起。
“我们村有村干部多占退耕还林补助款,连已去世村民的补助款都被非法占有了,请纪委调查处理。”年前,一封举报信引起了营山县纪委监委的关注。
该县纪委监委经过认真研判认为:举报内容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如果属实,必须严肃处置,给群众一个明白,如果不属实,也必须澄清正名,还干部一个清白。县纪委监委决定提级开展调查。
通过摸排走访,掌握到更多具体线索后,调查组找到小桥镇原长石村村主任欧某某谈话了解情况。
“请你谈谈村里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是怎样分配的?”调查组开门见山。
“村上按每户核定的退耕还林面积造册后上报,上面直接打到对应群众银行卡里的。”欧某某不慌不忙。
“你家实际退耕还林的面积为2.6亩,但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面积为3.6亩,是怎么回事?”调查组紧追不舍。
“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多出了一亩。”欧某某有些猝不及防。
“难道你每年领取的补助款超过了应得数额,你也不知道?”调查组扭住不放。
“我把欧荣兴家的1亩退耕还林面积加到了我头上......”看到确实瞒不下去,欧某某只得坦白。
原来,欧荣兴是该村独身老人,家有1亩的退耕还林土地,每年有125元的补助款。2010年欧荣兴去世后,这1亩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没有家人继承,成了“无主之财”。欧某某便“移花接木”,把这1亩退耕还林地的补助款纳入自己户头,一直领到2018年,8年一共多领了1000元。
“我本以为钱不多,并且人已去世,冒领的钱不会引起别人注意,没想到像掩耳盗铃一样可笑。”欧某某后悔不已。今年4月,欧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00元违纪所得被收缴。
为切实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营山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蝇贪蚁腐”,斩断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今年1至8月,共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73件141人,有力维护了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我们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紧盯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营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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