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少年劫杀案:老板娘因100元被杀,身中20多刀,老公就在楼上
如今犯罪低龄化已经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少年是一个国家未来,如果继续放任低龄人犯罪事件的发生而不重视的话,这可能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疏导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要讲的这起案子就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四川一16岁的少年为了100元钱竟然持刀抢劫超市,还将超市老板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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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四川南充营山县的李某正在自家超市里昏昏欲睡,因为附近的网吧比较多,所以即使到了深夜也会有不少人来买东西,而且这超市就是李某自家开的,一家人就住在楼上,李某要是不想看店了随时可以关门上楼休息。
就在李某快要睡过去的时候,她隐隐约约看到有一个人进了超市,她以为是来买东西的顾客,于是她甩了甩头,想要清醒过来,但她清醒过来后,发现眼前的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这时他手里正拿着一把尖刀,另一只手正放在超市的收银箱里。
见李某醒来,那少年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但立马就被一脸的凶狠代替,李某刚想大叫,那少年就捂住了她的嘴,一刀一刀地刺进李某的身体中,一连20多刀下来,少年气喘吁吁,而李某则倒在了血泊之中。随后少年将收银箱中的一千多元钱取出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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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多,李某的丈夫张某被噩梦惊醒,昨天晚上本来应该是他去超市里守着的,但李某看他这段时间里有些累,于是让他在家带孩子,9点多张某将孩子们哄睡着后就沉沉地睡去了,因此楼下的动静他丝毫不知。
被惊醒的张某下意识地摸了摸平常妻子睡的位置,但却发现身边空荡荡的,于是他以为妻子是在超市睡着了,便穿好衣服,准备下楼去叫妻子上来睡觉,但他一下楼,却发现妻子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早已没了呼吸。
张某觉得一下天都塌了下来,他们一家开着两家店,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两人非常恩爱,而且还育有一儿一女,生活得十分美满,但仅仅一夜之间,这个家庭就变得再也不可能完整了,张某几乎是爬到妻子的尸体边的,他后悔为什么昨夜不是自己守在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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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警方赶到现场,这时张某像是老了十岁,正失魂落魄地坐在门后的台阶上,民警先是上前安慰了张某,随后就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但因为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所有的线索都被冲刷得无影无踪了。
而且张某一家的房子在一条小巷子里,当时并没有安装监控,而且这一到了深夜根本就很少会有行人。这让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僵局,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线索也被大雨冲掉了,想要抓住凶手很难。
但在警方的努力下,不久之后还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抢劫行凶的很有可能就是与张某一家同乡的16岁少年杨某,随后警方就将杨某带到了派出所,毕竟是少年心性,警方一番盘问后,杨某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杨某从小就处于放养状态,父母为了给他提供更好的生活一直忙于工作,但却一直疏于对他的管教,每次杨某闯祸,父母总是一顿批评教育后就草草了事,这也让杨某养成了做事不计后果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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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后,杨某就辍学了,之后便整日不着家,每天和一群小混混四处游荡,晚上就在网吧里度过。因为杨某整日在外鬼混,所以他父母为了给他点教训,就一直没有再给过他钱,希望他在外面吃够苦了之后能回头。
但杨某却很是叛逆,案发不久前与父亲大吵一架后就再也没回去过,但他一个16岁的少年,而且口袋空空,怎么可能在外面生存得下来,于是他便不停地找之前的同学们借钱,这个几块,那个几块,他倒也凭借着这个在外生活了一段日子。
可就在案发前几天,杨某的一个同学找上他,要杨某把之前欠的100元钱还回去,不然他就去找杨某的父亲,杨某一听对方要找父亲,立马就急了起来,连忙承诺这两天内一定还上。但他又没有收入,去哪里能弄到钱?
于是杨某想到了去偷,所以就有了案发当晚的那一幕,他本来只是想趁着李某睡着将钱偷走,但李某突然醒来,他怕被发现,于是就用本来用不上的刀将李某刺死。之后他将钱还给了那个同学,然后就躲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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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欠同学的债是还上了,可又欠下了一笔血债。因为杨某当时主观上并没有杀死李某动机,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最后法院认定杨某犯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杨某本以为他犯案时并没有年满18周岁,因此他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他终究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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