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5月1日起,蓬安县集中隔离点实行收费管理
掌舵的鱼1987 发表于:2022-4-28 22:48:5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75
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县集中隔离点开展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集中隔离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集中隔离点管理,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经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县集中隔离点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南充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二、收费标准
河舒敬老院、巨龙隔离点按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生活费,酒店隔离点按160元/人/天标准收取食宿费。增设的学校、养老机构等隔离点,则按河舒、巨龙隔离点的标准执行。所有收费对象从进入集中隔离点之日算起至解除隔离之日止。
三、收费主体
收费工作由隔离点所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具体由各点驻点点长抓好落实,所收费用统一交县财政局。
四、执行时间
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收费。
五、相关要求
1.严格按标准收费。集中隔离点须按标准收取费用,由隔离点负责人安排收取到位,并开具财政统一票据。
2.对特殊困难对象实行减免政策。隔离对象是蓬安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等低收入群体的,由隔离对象提出申请,经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审核认定,报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可减免费用。
3.集中隔离点的选择。集中隔离人员可自行决定入住隔离场所,但选择的隔离场所如出现满员的情况,须服从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
4.加大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部要加大对隔离点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及做好网络舆情的监管和正面引导工作。


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转自: 蓬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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