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恶意借贷转嫁债务借名虚假诉讼争夺资产
白云追月素 发表于:2022-6-26 08:32:0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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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四川省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南成公司的再审申请。

四年来,关于执行异议,南成公司打了5场官司,历经三级法院10余次审理,均败诉而终。这场诉讼拉锯战源于南成公司在2009年接下的一个建设工程。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南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却不想开发商与第三方串通,通过恶意借贷转嫁债务,虚构非法吸资受害者并提起虚假诉讼的方式,使南成公司上千万工程款无法追回。根据南成公司的说法,南充市干警借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进而干预司法审判是其败诉的关键。

2009年12月30日,南成公司与与四川南部县弘鑫实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居高.天波公馆”建设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因弘鑫公司挪用售楼资金支付严重违约,造成项目数次停工,政府部门多次协调无果后,南成公司于2015年底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结算退场。弘鑫公司拒绝清算及支付工程款,设计将南成公司驱逐出场。因弘鑫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自建,南部县政府引导业主自救,通过收集购房尾款、招聘施工队垫资建设的方式,完成后续施工。

2016年5月,南成公司将弘鑫公司告上法庭,南充市中院于2018年4月判决弘鑫公司支付南成公司工程款140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弘鑫公司拒不支付,南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南充市中院于2018年11月22日裁定查封5套商铺,拟进行拍卖。然而,亿家公司随后以第三人身份,串通数十位非法吸资案的资金出借人作为原告,对南城公司申请查封拍卖的5套商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被南充市中院驳回后,又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经南成公司申请,南部县法院于2019年1月25日查封了弘鑫公司“天波公馆”房源包括5个商铺和70余套住房价值共计约2000万,住房于2019年3月18日公示拍卖。公示期于同年5月17日届满,后两年内无人提出异议,但法院不予执行,理由是南充市公安给法院出具了“内部函件”不准执行。



原来弘鑫公司在2014年4月以“天波公馆”项目建设为名,向南充市顺庆区亿家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并以未售出的剩余房源做了抵押。而亿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5年6月被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立案侦查。南充中院裁定查封5套商铺后仅6日,南充市公安轮候查封,南部县法院查封70余套住房后仅5日,南充市公安又以弘鑫公司涉嫌3000万元非法吸资,轮候查封、扣押了“天波公馆”项目除还房外的全部240套房屋。

该房屋查封影响了广大购房业主的利益,业主集体上访请求政府查明真相,南部县政府指定南部县公安查清涉案3000万元资金的去向。根据亿家公司向法院提供的流水清单,南部县公安查实,自2014年4月14日至5月6日,放贷代理人戴兵先后向广元居高公司账户转入1980万元,向弘鑫公司法人余建波私人账户转入1020万元,涉案资金并没有一分钱进入弘鑫公司账户,且所有款项全部转入与涉案楼盘不相干人员,证明均未用于弘鑫公司项目建设。经过调查,亿家公司非法发放高利贷的事实浮出水面,本案所谓借款3000万元,实际放贷资金只有1902.4万,不当得利1097.6万元。本系列案件的案外人并不是实际参与集资人,以上涉案资金去向均证明弘鑫公司财产与非法吸资案无关。



五个执行异议案件,南成公司均败诉。根据法院判决书,早在南成公司与弘鑫公司打官司期间,弘鑫公司就与这些案外人在亿家公司的组织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虚构以资抵债的方式,将弘鑫公司的抵押房源转移给这些虚假非法吸资案参与人。

“表面上是这些非法吸资案参与人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实际是亿家公司伪造证据,借虚假购房人资格进行虚假诉讼,以争夺南成公司申请查封的资产。”

五个执行异议案的起诉状均提到“2014年10月23日在亿家公司居间下提供资金给弘鑫公司”,但亿家公司“借”给弘鑫公司的3000万元,在2014年5月6日已完成最后一笔转账,案外人所谓的提供资金时间要早5个多月,证明涉案3000万元与本案案外人无关。本案案外人以该涉案资金“以资抵债”明显属于虚构的民事行为。

其中以邓志国为原告的案件,邓志国提供的收据上注明“转账支付”,却无法提供相应的银行流水证据,南成公司质疑捏造证据。而邓志国通过亿家公司居间给四川华林置业房产提供11万资金,交易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此时弘鑫公司尚未与亿家公司达成借款合意,可见此笔非法吸资款项与弘鑫公司无关。邓志国案中几个原告出借金额加起来30多万,根本不足以抵120多万的房款,显然所谓签订购房合同为虚构的民事行为。另外四个案件,案外异议人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以该捏造的证据合并审理。

既然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存在明显的漏洞、不合常理,为何南成公司输了官司?南成公司相关人员直言,是南充市干警借非法吸资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法院接受干预,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法院审理期间,南充市公安局数次出具“情况说明”,认定涉案的3000万元均用于了“天波公馆”开发建设相关的事项。南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公安机关的“情况说明”在民事审判中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二审法院却以“情况说明”为“政府性文件”作为判决主要依据直接采纳。

“该非法吸资案自2015年立案至今,7年来不侦查、不结案、不移送对犯罪分子进行审判,涉事干警却在明知涉案3000万未用于“天波公馆”项目,南成公司申请查封、拍卖的弘鑫公司财产不属于“赃物”的情况下,却故意以“为老百姓追赃挽损”之名,违反规定积极轮候查封、扣押,其背后有什么不可言说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据南成公司相关人员透露,二审主审法官曾在答疑会上直言,“不是公安出的那个东西,就是另外一回事。”

在南成公司看来,本次事件是开发商不诚信经营,亿家公司非法吸资职业放贷,并与开发商预谋串通转嫁债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之后又借无关人员之名恶意虚假诉讼争夺财产。而涉事干警以“公权”出具红头文件干预司法审判,帮助犯罪分子收取转嫁的债务,法院顺应干预造成冤假错案,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

如今,南成公司将面临另外70套住房的执行,在该财产拍卖公示期已经超过两年的情况下,亿家公司、案外人、公安干警继续以5套商铺相同操作,法院会顺势对70套住房作出处理。在权力干预下,对南成公司来说,结果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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