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你而来 用心用情助力未成年人成长——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侧记
123456848 发表于:2022-7-21 21:01:3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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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来 用心用情助力未成年人成长——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侧记-1.jpg

南充顺庆区检察院“梧桐树”团队举办儿童防性侵知识讲座

“小朋友们,一定要记住,我的身体我做主,任何让你感到奇怪、别扭、不舒服的触碰都要学会拒绝,要大声说‘不’!”17日,南充市图书馆多功能厅内座无虚席、掌声阵阵,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梧桐树”团队负责人雷蕾为100余名儿童及家长讲授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成长法治课。

这是该院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的缩影。近年来,该院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用心“为民办实事”,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梧桐树”下“未”你撑起一片绿荫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梧桐树”团队走进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为特殊儿童带来了一堂别样的法治课。

课上,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官、“梧桐树”团队讲师杨翠每讲一句都会稍作停顿,等手语老师用手势翻译。课堂上,杨翠通过图片演示、情景模拟、合作互动的方式让孩子们学会如何自我保护,并讲解了“如何分辨性侵害、什么是熟人性侵害、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做”等知识。

“开展儿童防性侵知识讲座,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雷蕾介绍,截至今年6月,“梧桐树”团队已为3万余名学生、家长和老师开展了400余堂防性侵课程,实现辖区乡村学校全覆盖。

据介绍,“梧桐树”团队确立了“偶尔是惩罚、常常去教育、总是在关爱”的工作理念,设计了队标,吸纳了法官、教师、心理咨询师等100余人加入团队,并在西华师范大学设立“梧桐树”小队,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19年,顺庆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1名团队成员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梧桐树”团队被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联合评为“优秀团队”,12名团队成员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多方联动“未”你竖起防护屏障

黄沙发、小圆桌、卡通玩偶……这里是顺庆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环境布置得温馨、舒适。在这里可以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辨认、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工作。检察官也可在侦查阶段对证据的收集、固定、案件定性等问题提出建议,使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和质量更高。同时,还会派驻心理医生对受害者及家人进行心理抚慰。

2020年6月,该院与顺庆区公安分局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办法》,并在顺庆区公安分局设立南充市首家“一站式”取证中心,有效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截至今年1月,“梧桐树”团队在该中心对4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询问,并提供了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帮助。全国各地20余家单位到顺庆区检察院学习相关经验。

同时,该院还创建“检察机关+公益组织+爱心企业”模式,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通过搭建工作技能培训、德育教育培训、文化知识培训、家庭教育培训等平台,教育和挽救了多名罪错未成年人。目前,已有6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参与“梧桐树”团队组织的各项矫正帮教活动,其中,5人考上大学,20余人重返校园,30余人实现再就业。

支持起诉“未”你发出铿锵声音

成年男子带着女孩前来开房时,宾馆服务员既未核验身份证,也未询问他们的身份关系,就直接办理了入住手续……今年,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对两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起公诉,并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向涉案宾馆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起案件是赵某(17岁)和肖某(18岁)在酒吧与刚认识的小雨(15岁,化名)饮酒至深夜,两男子见小雨醉酒,便以继续喝酒为由将小雨带至顺庆区一家宾馆性侵。另一起案件是罗某(22岁)在酒吧搭讪小荣(15岁,化名),罗某不断劝酒,导致小荣醉酒且意识不清。随后,罗某将小荣带至宾馆开房,强行与小荣发生性关系。

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认为,两起案件中涉案宾馆未落实旅馆业住宿管理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为侵害人提供了场所和便利,为犯罪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进一步警示旅馆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顺庆区检察院在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支持受害人向宾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承办检察官还为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并协助侦查机关、法院对涉案宾馆经营者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原被告双方形成和解意向,并向公安机关建议对涉案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最终,经过不公开 开庭审理,赵某、肖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罗某因犯强奸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民事案件经开庭审理,多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赵某、肖某、罗某分别向两名被害人支付2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精神损害赔偿,两家宾馆分别向被害人支付5000至3000元的精神损害费用。

依法带娃“未”你引导正确人生路

“感谢检察官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我们已深刻认识到监护失职给孩子造成的严重伤害,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让孩子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近日,顺庆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会,王某某、明某某的监护人在会上作出了郑重承诺。

今年3月,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某、明某某盗窃案件中,顺庆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发现,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在日常监管中存在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欠缺、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最终导致二人长期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

针对上述情况,顺庆区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会,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和训诫,同时向他们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依法带娃”。

“我们将定期对《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督促引导,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将司法保护更好地融入家庭保护,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兴家说道。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牟廷河 文/图

【来源:四川法治报_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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