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20岁,最高刑期二十年!南充章康等24人涉黑案宣判
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2020-12-11 01:08:1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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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宣判,被告人章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0日上午,阆中市人民法院在该市看守所临时法庭对仪陇县章康等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章康开始在仪陇县复兴镇通过开设赌场敛财,逐步吸纳社会闲杂人员或有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开设赌场、地下执法、高利放贷提供“帮助”,并聚敛了百余万元的经济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章康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维护组织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并通过聚众斗殴等方式扩大其组织影响力、树立强势地位。

在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甚至吸纳多名未成年人加入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犯罪事实12起、聚众斗殴犯罪事实1起、非法拘禁犯罪事实3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11起、故意伤害犯罪事实1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1起、违法事实21件。



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章康为首的犯罪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大量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应当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对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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