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冷链食品消毒追溯,“四无”产品不得销售
丁侦球 发表于:2020-12-11 07:34:4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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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通告提出全省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的冷链食品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发现问题产品能通过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简称“川冷链”)追溯精准定位、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的,依据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从严处罚等五项具体措施。

通告同时发布了《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明确入川进口冷链食品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不得向未在“川冷链”注册的生产经营主体购进、销售入川冷链食品;不得采购在“川冷链”平台无溯源信息的入川冷链食品。



(来源:四川观察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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