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扶不扶?《民法典》那些新规你知道吗?
公路美学 发表于:2021-3-5 07:47:1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636
2021-03-0119:16

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民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

性骚扰的范围等

也有了更明确的认定标准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全新亮相的民法典有哪些亮点吧



1.老人摔倒后怎么办?放心扶!

近年来,“小悦悦”事件、“彭宇案”等引发了众人对见义勇为的质疑。现实生活中,热心助人者事后反遭索赔、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扶不扶?”“救不救?”成为很多人心中的道德难题。

而民法典中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也有益于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夫妻之间“被负债”?有认定!

婚姻是一种人生选择,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和机遇。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晰分界:“共债共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但一方所借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共债共签”。

民法典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杜绝“被负债”的极端个案,最大程度避免夫妻一方因为“共同负债”而掉“坑”。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遇到性骚扰怎么办?不用怕!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曾受到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而且这些行为往往得不到有效制止与制裁。性骚扰发生后,大多数受害者经过反复权衡利弊,通常会选择沉默。

民法典的出台,让受害者有法可依,让沉默的受害者敢于为自己发声。在保护民事主体权益的同时,也告诫那些思想、行为不端分子无可乘之机,以达到警诫作用。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4.有子女就不能收养孩子吗?有放宽!

《收养法》对于收养人条件之一是“无子女”,本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收养人的规定中,将“无子女”修改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在子女数量的规定上放宽了对收养人的限制。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来源:南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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