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对面教你如何辨别真假
戏做顿 发表于:2021-3-15 18:33:0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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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你是否经历过陷入消费纠纷中?你是选择勇敢发声还是选择吃哑巴亏?今(15)日,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部县司法局、南部县天然气公司将围绕中消协消费维权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这一主题,在南部县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在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前,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展示查获的部分假冒伪劣产品。并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真假。从而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1月至5月上旬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抓全县普通商店、连锁店门店、休闲文化场所的消费环境建设(结合特色街区、消费集中连片区开展), 作为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年度课题研究和特色亮点工作。通过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精准施策开展重点任务试点,力争在5月中旬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模式,为全市统一规范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样本。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南部实际,安排部署315活动宣传,尽量以线上电视、电台、媒体形式开展市局拍摄315宣传视频,向全县消费者推送3.15短信,组织确定进社区宣传、在部分场所推出宣传展板等多种类,多特色,覆盖面大、影响力强活动。



遭遇消费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消费者可以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购买特价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者的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声明是无效的,该声明不能免除其保证质量的义务,促销商品并不代表商品的质量缺陷,销售者仍然要保证特价商品的质量,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仍然负有退换商品的义务和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哪些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3.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的。

4.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6.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7.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8.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9.其他以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1、明白自己的权利

2.不忘所要发票

3.牢记维权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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