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政府、县法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胡胡胡美丽_ss 发表于:2021-10-15 04:39:2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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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和解决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破产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近日,西充县政府、县法院决定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一、明确总体要求。联席会议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公正高效、平等便利、自治诚信”的司法理念,坚持将法治思维与市场思维有机结合,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权威的司法产品,全力保障西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组织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11个单位组成常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由分管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明确主要职责。准确界定涉及重大社会稳定案件中政府与法院的主要职能,坚持政府统筹、法院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筹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一体化处理的模式。研究解决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提出的需要由本机制协调解决的问题,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民商事纠纷中,涉及政府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案件的诉前保全、审判执行、破产清算(清除僵尸企业)等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共享,依法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司法调研,开展送法进企业,不断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妥善化解重大涉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各方利益诉求
四、明确责任分工。法院主要职责是强化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保障营商环境机制,通过民商事纠纷处置工作,分析司法领域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挖掘智慧法院效能,推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研究重大涉稳纠纷的预防机制、争议实质性化解措施。研判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决策中的法律问题,将审判执行中的问题,报涉府单位负责人,研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做好相关法治宣传,高效服务西充产业新城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明确了县公安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等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
五、明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或县法院可提议临时召开。每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总召集人审核批准。对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事先组织相关单位形成书面材料,并分送与会成员审阅。会议议定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的结论性意见形成,由总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办公室分类汇总上报需要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营商环境建设问题及建议材料。
六、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地落实,对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涉事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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