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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庄稼地常常受到野生动物猪獾的破坏,四川蓬安一村民便购买3只捕猎夹放在地里,后将捕获的一只猪獾经人介绍卖与他人。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该村民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4个月,同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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