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卫健委:外省来(返)蓉人员除扫“入川码”,还须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123456809 发表于:2022-5-22 04:07: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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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魏冯 石小宏

5月20日,成都市卫健委就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省外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聚焦问题进行统一回复,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问:省外人员来(返)蓉前应该做哪些防疫准备?

答:一是了解成都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二是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通过识别扫描报备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报备。三是应提前进行核酸检测。若是外省来(返)蓉,以便入川时能够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乘坐飞机入川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是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问:所有省外来(返)蓉人员须扫“入川码”并如实向目的地社区登记报备吗?

答:(一)所有省外来(返)蓉人员,除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外,还须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 简称“入川码”)。扫“入川码”后,手机将出现24小时临时弹窗,收到临时弹窗信息后,须于24小时内在川完成1次核酸检测(可凭临时弹窗和身份证在目的地就近免费测1次核酸),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24小时后自动解除临时弹窗。否则“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变成黄码影响出行,检测结果阴性后将恢复为绿码。

(二)所有省外来(返)蓉人员除扫“入川码”外,还须通过社区报备小程序或社区联系电话及时主动如实向目的地社区登记报备(可通过关注“成都社治”微信公众号获取社区报备二维码或查询社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尽早发现可疑情况,严防社区隐匿传播情况发生。

问:省外人员来(返)蓉人员到达成都后的具体管理措施是什么?

答:成都市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来(返)蓉人员实施A、B类地区分类管控。A类地区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为B类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请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动态更新的“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和健康成都官微最新公告病例轨迹信息通告)。

有A类地区旅居史且目的地为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域内有固定居所的,由固定居所地区(市)县负责接返,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成都市域内无固定居所,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继续集中隔离至居家健康监测期满。

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目的地为成都市的人员: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对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问:来蓉隔离引导流程是什么?

答:集中隔离人员:集中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个人防护。集中隔离期满并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由相关管理机构出具解除集中隔离通知书。解除集中隔离后,如果有后续管控措施,需按相关闭环转运措施执行。

居家隔离人员:市民主动向社区报备后,应听从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主动配合在居家隔离场所安装智能门磁等设备,接收《居家隔离告知书》和《居家隔离期间生活指引》。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

居家隔离期间最好单独居住,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2次向对口医务人员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自觉配合定期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对口医务人员报告。在接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的《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和对口医务人员的通知后,才能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有序流动。共同居住者也要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问:来(返)蓉人员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由谁承担?

答:在成都接受集中隔离的来(返)蓉人员,除货车司乘人员外,其余人员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相关费用。

问:有A类地区旅居史,目的地在省内其他市(州)的,能否在成都市内过境(中转)?

答:目的地在省内其他市(州)且有A类地区旅居史在成都市内过境(中转)的旅客,由目的地所在市(州)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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